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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1月25日 星期二

學生「軟能力」畢業門檻實施要點

以下是99.6.22通過的要點,提供大家參考

一、 依據明新科技大學學生基本能力與畢業門檻實施辦法,訂定『明新科技大學學生「軟能力」畢業門檻及輔導實施要點』(以下簡稱本要點)。

二、 自98 學年度起入學之日間部四技學生,除應依本校學則規定,修滿應修之學分外,並需通過「軟能力」審核,其必修能力項目包括:「品格力」、「關懷力」、「服務力」以及「團隊力」;選修能力項目包括:「Learning To Know(學習知的能力)」、「Learning To Do(學習執行的能力)」、「Learning To Live Together(學習與他人相處的能力)」以及「Learning To Be(學習自我發展的能力)」。

三、 學生需於畢業前完成四個能力項目之「必修」內容,且依照學生個人興趣完成「選修」內容,相關辦理方式請詳見「軟能力必選修項目內容、認證方式以及認證單位一覽表」。
四、 學生參與必修與選修項目,經相關單位認證通過,並由電子計算中心協助資料建置與維護,以作為學生軟能力畢業門檻之憑證。

五、 本要點未盡事宜,悉依本校相關法令規定辦理。

六、 本要點經學務處務會議通過,送教務處備查,修正時亦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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